济南男童在幼儿园被烫成重伤,监控上曾被老师拖进开水房

图片:Yestone 邑石网正版图库 济南男童在幼儿园被烫成重伤,监控上曾被老师拖进开水房

如何看待网友爆料济南小太阳幼儿园幼师疑似用开水烫伤男童?

匿名用户

 

(知乎日报注:为避免读者不适,已替换掉此回答作者原图,上图来自澎湃新闻。)

图片上的烫伤孩子叫腾腾,四岁两个月,在位于济南市天桥区泺安路太平洋小区的济南市小太阳幼儿园小三班上学。

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 10 时 8 分被其班主任虞海波从走廊的队列中拉出,并强行拖入开水房教训,导致孩子大腿,臀部,后背,会阴处大面积烫伤。

当日在济南市儿童医院紧急包扎处理后进入监护室,次日通过 120 急救转入济南市中心医院烧伤外科治疗。根据济南市儿童医院转院前的病情小结,烫伤面积 20%,烫伤深度为浅 II 度到深 II 度。转入济南市中心医院后,接诊医生诊断基本一致,并开具病重通知书。

孩子烫伤后 72 个小时的休克期,我们夫妇和我哥哥每天守护在孩子身边,不敢离开一分一秒,甚至不敢闭眼。

我们当天本以为是孩子在幼儿园调皮自己跑到厨房烫伤的,直到被烫伤的当天晚上六点多,幼儿园园长回到医院说,她们看了一下午监控发现孩子在课间操的时候有在地上打滚的情况,课间操回来后在走廊上站队回教室,被班主任往开水房方向拖拽过去。我们听后随即报警。

当晚在派出所录口供时班主任虞海波承认把孩子拖入开水房。现监控,口供,现场图片等资料均由天桥区泺口派出所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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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起幼师虐童案,情绪已经在微博宣泄完了,我就从法律和幼教角度各谈一谈,一是法律如何规制,二是家长该如何防范。


一、法律

提到幼师虐童,就不免提到《刑法修正案(九)》。

在这一修正案出台之前,幼师、保姆、看护等身份的人对被监护和看护的对象实施虐待行为,很难被纳入刑法渠道下受到规制。

最为典型的是 2012 年浙江温岭蓝孔雀幼园虐童案,幼师颜艳红拍摄虐童照片,如将儿童拎耳凌空提起,数量高达数百张。

彼时,这一行为并不落入故意伤害罪(个案程度不够且不满足偶发故意)、寻衅滋事罪(不满足危及公共秩序的随机殴打)、虐待罪(不满足家庭成员的身份)等罪名的范畴。于法无据,又不得突击罗织罪名,因此最后颜艳红仅被行政拘留十五天。

正是这一缺陷催生了《刑法修正案(九)》十九条的诞生,刑法增设了"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幼师虐童即是本罪解决的主要情形之一。

(犯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罪的"虐待"类似"虐待罪"中的定义,只是扩大到了非家庭成员,都要求有经常持续性的虐待行为,比如掐、打、刺等。值得注意的是,当虐待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犯罪时,则直接从重罪处罚。

根据可查的案例,因为虐童严重违法职业道德,法院往往还会同时判处同样由《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从业禁止",禁止其从事相关工作,以实现一段时期的特殊预防。

至于刑期,法条规定的刑期为三年以下,如果充分赔偿受害方,一些判例里的最终刑期往往在六个月到一两年不等。

回到本案里幼师虞海波的行为,从腾腾对父母的口述中不难看出,腾腾惧怕上学,恐怕一早就遭遇了并不明显的体罚,这是持续性的虐待。但虞海波体罚时烫伤腾腾的单个行为,基于当时她主观上强烈的伤害故意,又造成了腾腾严重烫伤的后果,这一程度显然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因此,在发现类似案件后,要第一时间报警,以便及时对嫌疑人进行侦查逮捕,最后追究刑事民事责任。此外,联络教育主管部门,针对单位进行举报,在行政层面上对学校进一步处理,比如约谈、罚款或关停。


二、幼教

先说利益相关,我妈自我打小起就吃幼教这碗饭,现在转职管理岗。我初中时代的午饭和午休都在幼儿园度过,可以说有很多"一线见闻"了。

如何形容这些与孩子朝夕相处的人呢?不知道这么说会不会显得刻薄,不讨论公立、机关和贵族幼儿园,反正私立幼儿园的老师素质低到离谱,哪怕是贵价的。教师的学历普遍很低,年龄差距极大,工资待遇也一般,请来的所谓外语早教不过就是洋垃圾罢了。这种泛化要求下,没有体制内的爱惜羽毛,本身也就为了糊口,对孩子的关注度还不如电视剧,招徕垃圾的几率自不必说。

而就算老师素质正常,幼儿园拥挤的资源配比也让人浮躁。一两个老师就要负责一个班级,保育员则是各处都帮一点,加上其他人等,忙起来也是顾头不顾腚。到处跑,不睡觉,不排队,不吃饭,有的要喂饭,有的要如厕,哭了,尿了,屎了,摔了,吵了,看得人头大。可以这么说,我妈所在的幼儿园和后来管理的幼儿园肯定没出过恶性案件,但老师罚站、打两下,尤其是语言冷暴力,少见多怪了。

还是那句话,有时候自己都嫌弃孩子吵闹,更不要单纯地指望别人能够无条件善待,何况还不是一个是一群。给出好薪酬是一回事,优化资源是一回事,这都是在防止好人变成人渣,但人渣本身是防范不了的。

如果你去搜过判决书就不难看到,一些幼师的虐童行为都尽量掩人耳目,并对孩子进行了恐吓,让他们不敢直接吐露实情,或者根本不清楚发生了什么。扎针、戳人、下体放豆子等种种匪夷所思的行径,也都是在讨一个隐蔽的自保。

为人父母,一定要警惕来自孩子的求救信号。事先就要告诉孩子什么是界限,在明确了这点之后,绝对不要不把他们的反馈不当回事儿,比如孩子说老师不好,孩子抵触上学,孩子小疼小闹,种种都是值得警惕的信号,不要忽视早期的自救,否则可能恶性发展。

综上,谨慎择校,提醒孩子,注意反馈,及时维权,至于维权效果怎么样控制不了,只希望世间少一点三原色。